「惡行」的希伯來原文是ra’a’。人怎能依靠自己的惡行呢?經文告訴了我們答案:因為倚靠ra’a’的人,假定無人看見。簡單來說,他並非不知道這是惡行,而是以為沒人知道他做了這事。
這樣的假設,否定了神主權的掌管。神永遠看見一切!以為做惡事不會有後果的人,不僅在行為上觸犯了道德律,還把自己放在神的地位。
或許我們不會如此愚蠢,但恐怕我們也不是每個行為都經得起光照;我們也會在犯錯時,設法不引起別人的注意。然而,無論多麼小的過犯,都等於是沒把神放在眼裡。
以賽亞提出一個老問題:你倚靠誰?倚靠自己的小聰明?這樣的心態背後,是自詡為神。別忘了,我們的神能看見我們一切的作為!